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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女性无痛人流……”
“好男人不应该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痛……”
“治疗男性前列腺炎……”
2月20日中午14时,乌鲁木齐市17路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连续播放着几则低俗的医疗广告,车内十多名小学生歪着脑袋看着,不时发出窃笑声。
连续几天中午,在学生放学高峰期,记者分别乘坐首府101路、2路、3路、17路、7路等市区公交车,发现这一时段公交车上的乘客大部分是中小学生。记者观察,短短十多分钟的路程,仅一辆公交车,便有3家医院的5次医疗广告滚动播出,而且都是妇科、泌尿科等广告。个别没有设车载电视的公交车上,也在车内显要位置贴着这几家医院的医疗广告,广告内容大同小异。
乘客气愤:这种广告泛滥有损孩子心理健康
家住西山104团的刘女士说:“在这个时间段,类似女性怀孕了怎么办等广告不绝于耳,让人听着很别扭。我7岁的儿子看了广告后问我人流是什么意思,我尴尬得不知该如何跟他解释。公交车上应该播放健康、有用的信息,公交公司应该为乘客提供安静、舒心、和谐的乘车环境。这类医疗广告泛滥有损孩子的心理健康。”
记者在乌市12中车站旁采访了刚刚从3路车上下来的3名女初中生。她们说,她们对公交车车载电视里的医疗广告很反感。“虽然从学校开设的生理卫生课上学了生理知识,但是在公共汽车这种大众空间,把这么隐私的广告播放出来,太让人难为情了,好几次男生开玩笑问我们是什么意思,我们心里都很难受。”3名女生低头说道。
齐先生的女儿在乌市某中专学校读书。提起车载电视广告,他一针见血地分析:“车载广告是一种新型时尚的广告宣传模式,在公交车上播放有趣、有价值的广告,对乘客来说是一种愉快的享受,但越来越多的医疗广告‘上’了车载电视,乘客不能转台又不能停放,想不看都不行,这既影响了首府旅游城市的形象,又让乘客有种强迫接受的感觉。”
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担忧地说,公交车上的无痛人流广告,对可能造成女性身心健康损伤的不良影响只字不提,不计后果地在这样一个公共空间播放,这种不健康的信息,不仅会使处于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产生好奇心,而且还有可能产生一系列社会道德方面的不良影响。
家住西北路附近的四年级学生亮亮(化名)告诉记者,他经常坐7路、17路、3路公交车,时不时就会听到一些让他讨厌的医疗广告。现在,他已经听惯了这些广告,觉得没什么了,有时甚至还和同桌用这种广告里的广告语开玩笑呢!
广告方说:合法广告对大众没什么负面影响
乌鲁木齐市德浩巴士文化广告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他个人认为这种医疗广告对10岁以下的孩子没有多大影响。“小孩子根本看不懂,我的孩子天天坐公交车,但从没有问过我此类广告的问题。至于初中学生,他们已经在学校学过生理卫生知识,所以这些内容对大众来说已经普及,就算我们公司不播,其他媒体也在刊登和播放。其实,我们广告公司并不是所有广告都播放,凡播放的广告,广告的发布者都办理了合法手续,内容符合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,也经过工商部门、卫生部门的审核。”
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,德浩巴士文化广告公司成立一年来,播放了赏心悦目的民族歌舞、诙谐幽默的相声小品、新疆风土人情等节目。经过调查,60%的乘客普遍反映较好。广告公司每年与公交公司合作要支出播放广告的费用,还要向国家交税,应该说对社会起到了积极引导消费的作用。但公交车是一个公共空间,人流量大,各种乘客的需求不一样,造成众口难调的局面。所以,广告公司很难做到让所有乘客满意,但公司正朝着这个方向努力。
乌鲁木齐公共交通总公司下属某广告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:“我们和德浩巴士合作,只负责让司机按时播放广告,而广告内容则由工商局监管。”
乌鲁木齐市工商管理局广告科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说:“车载电视上播出的‘人流’医疗广告,是一种医学手术当中的术语,不属于违法广告,对大众没什么影响。”
对未成年来说,《广告法》中第八条规定: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。所以,这种广告对孩子的心理有没有损害还不好界定。按规定,车视
TV的广告有效期最多为一年,在广告管理规定中,一般每更换一次广告,广告发布商都要到工商局登记审核。另外,有关发布广告的企业也应该做到自律。只要广告内容不违反《广告法》又经过工商部门审核,就可以对外播放。
2路公交车的一名司机告诉记者:“我们也不想听医疗广告,但这是公司让我们必须播的。其实在乘车高峰期,车上最好播放一些音乐,这样才能让人心情愉快地乘车。”
专业人士建议:播放这类广告应注意时间、地点和方式
“车载电视上播放的广告大多是商业广告,但乘车人形形色色,有成年人也有未成年人。‘人流’类医疗广告是一种视觉污染,我自己乘车的时候都不敢抬头看。”2月21日下午,新疆财经学院心理学讲师赵冬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。
赵冬云认为,这种广告对青少年的影响因人而异,但很可能促进孩子的早熟,所以有关部门在播放这类广告时应注意时间、地点和播出方式。
公交车上安装车视TV播放广告是否侵犯了乘客权利?新疆联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介绍,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上海出台了相关规定,不允许公交车上播放广告和安装车载电视,但在我区没有明确禁止播放此类广告。从社会公德的角度考虑,车视医疗广告不该成为视觉污染,禁止播放目前又做不到。建议播放者应该调整医疗广告播放时间,避开学生乘车高峰期;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广告内容,以保护乘客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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